胡女士(右)在南湖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记者 宋延康 摄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刘毅介绍,以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群众需要回到户籍地办理。近年来,广西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系统业务流程,打破了异地办理的地域阻隔,申请人可在居住地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
群众在南湖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记者 朱新韬 摄
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西藏、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等20个省(区、市)开通“跨省通办”业务,这些地区的户籍居民可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其中,年满16周岁公民可自行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公民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或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
今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广西全面铺开。这项业务的开通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有着重大意义,将大大减轻群众跨省办理业务的负担,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