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广西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不用回原籍办理,省时省力又省钱,太方便了!”黑龙江的胡女士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为孩子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发出了由衷的感慨。从今年11月2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胡女士(右)在南湖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记者 宋延康 摄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刘毅介绍,以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群众需要回到户籍地办理。近年来,广西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系统业务流程,打破了异地办理的地域阻隔,申请人可在居住地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

群众在南湖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记者 朱新韬 摄

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西藏、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等20个省(区、市)开通“跨省通办”业务,这些地区的户籍居民可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其中,年满16周岁公民可自行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公民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或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

今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广西全面铺开。这项业务的开通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有着重大意义,将大大减轻群众跨省办理业务的负担,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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