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缓缴不影响提取和贷款!南宁公积金新政解读来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公司打算缓缴住房公积金,这对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受不受影响?”“我们缴存职工办理不作逾期处理及冲还贷业务后,每个月还款是不是比以前要多?又是怎么计算的?”

6月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不少缴存职工对新政的出台表示欢迎和支持。一些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其意义在于提振市场信心,兜底保住中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但不少市民对缓缴公积金之后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等问题仍有疑问,6月2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热点一:申请缓缴不影响提取和贷款,阶段性缓缴到期后恢复缴存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受不受影响?“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缓缴期间,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先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再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另外,在缓缴期间,缴存职工这段时间需要买房,该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呢?相关负责人表示,缴存职工所在企业已按程序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限为今年6月至12月。当月已汇缴的可申请从次月开始缓缴至 2022 年 12 月。阶段性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仍需继续申请缓缴的,按照南宁市正常的缓缴业务规定办理。

在恢复正常缴存公积金之后,该如何进行补缴呢?通知指出,缓缴期满(或提前终止缓缴)后应一次性或分期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补缴方案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并在《2022年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报表》中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补缴方式(到期一次性补缴到位或分期补缴到位)。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热点二:赴疫区支持抗疫工作,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不少医护工作者纷纷请战到疫情一线抗击疫情,另外,受疫情影响的原因,餐饮企业、旅游业等产业均受到了很大冲击。根据通知,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职工,如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

何为“不作逾期处理”呢?相关负责人表示,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业务后,该缴存职工的还款计划不变,但管理中心不再对其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发起还款划扣,不计逾期,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相关负责人举例:如范女士今年6月至12月期间,由于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她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不作逾期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1月1日起,如范女士仍未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恢复作逾期处理。

在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之前的逾期又该如何认定呢?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2022年5月31日前发生的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不在本通知规定范围内,仍作逾期处理。

热点三:冲还贷后剩余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每月月底自动划扣

据介绍,缴存职工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业务的同时,可授权管理中心划扣其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以减少缴存职工还款负担。

冲还贷划扣时间自缴存职工授权管理中心后,管理中心将在每月月底划扣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比如,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划扣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其贷款未还本息在2023年1月1日前不作逾期处理。2023年1月1日后,管理中心将对缴存职工的还款账户发起划扣,划扣金额为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划扣不足额的,计逾期,计罚息,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办理不作逾期处理及冲还贷业务后,还款金额是如何计算的?相关负责人举例:“如张先生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有1万元整,他每个月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为2500元整,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后,管理中心将在每月月底划扣张先生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还款。”

  “又如,李小姐在2022年6月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她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有1万元整,每月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为2500元整,管理中心将从6月份开始划扣其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还款,直到10月份李女士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还款为止。根据不作逾期处理业务规则,李女士在11月、12月的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不计逾期,不计罚息,逾期记录不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特别提醒,缴存职工未申请恢复正常还款的,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1月1日统一恢复其还款划扣,划扣金额为其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业务之日起至2023年1月1日的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划扣不足额的,计逾期,计罚息,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热点四:支持无房职工租房,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提至900元每人每月

根据通知,为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由每月7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后,可提取额度是如何计算的?相关负责人举例:“如果劳先生上一次办理租房提取的时间是2021年5月,本次办理租房提取的时间是2022年6月,则可提取额度为720元×12个月+900元=9540元,即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可提取额度按未调整前的720元/人·月计算,2022年6月起按调整后的900元/人·月计算。”

“假如王小姐是劳先生的配偶,并且也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王小姐上次一租房提取时间和本次租房提取时间与劳先生一致,则王小姐可提取额度也为720元×12个月+900元=9540元。”

文章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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