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江计划”分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两类进行申报,申报的主体为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自主培养的,或从市外引进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南宁市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优先支持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三大重点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3.人才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3.企业在邕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到位总资金(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50万元。
3.人才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不多于10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团队成员之间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领军人才(团队)所申报的项目应同时遵循《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实施办法》第八、九、十条规定。↓↓↓
1.已获得市本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有从属关系的项目,不能作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所申报项目。2.已获得我市创业项目资助的同一人才(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创业项目资助,如申报创新项目资助,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创业项目存在关联。已获得我市创新项目资助的同一人才(团队),创办新企业后申请创业项目资助的,需待其创新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且所申报项目不能与已获资助的创新项目存在关联。 3.申报创新项目须为引进领军人才并组建团队后立项的新项目,企业原有研发获得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引进人才的创新项目进行申报。已获得我市创新项目资助的同一人才(团队),需待其创新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再次申报创新项目资助。
“同一人才(团队)”指:团队带头人相同,或者核心团队中有2名及以上成员与已获资助的项目团队相同。
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注:主管部门名称要选择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