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9日下发通知,确定2021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270元,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2912元,合计5824元。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
按照月缴存额计算公式,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计算方式如下:
(1)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270元×12%=2912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270元×12%=2912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3)合计月缴存额=2912元+2912元=5824元。
二、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
自愿缴存人员最高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270元×12%=2912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来源:南宁本地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