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6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楼2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2196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报考相关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岗位设置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6月2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8日出生)。
4.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1年7月16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2.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