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2万元!这些高校毕业生在南宁工作可获学费补偿

记者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获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2018年以后(含2018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南宁市单位工作满1年后可申请学费补偿。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应缴学费金额(不含杂费、住宿费)分学年确定,每学年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应缴学费金额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该标准规定的最高金额补偿。

2020年的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报并请仔细阅读《“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办事指南》。

咨询电话:0771-2618970(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2018年以后(含2018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参照《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 。

毕业高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见附件),不限学科(专业);毕业高校不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所学学科(专业)必须是“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见附件)。

(二)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南宁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工作单位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承诺在南宁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含3年)。南宁市单位:南宁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含民营企业和南宁学院)。不含驻邕中直、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地为南宁市所有管辖行政区域范围。

(四)“南宁市企业”是指列入南宁市属地管理并在南宁市依法纳税、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核算资格。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等均不属学费补偿范围。

补偿标准及发放

(一)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应缴学费金额(不含杂费、住宿费)分学年确定,每学年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应缴学费金额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该标准规定的最高金额补偿。

(二)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的年限,按照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三)对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分服务年度发放补偿资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12~36个月内首次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年补偿核定补偿资金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

(四)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若申请学费补偿期间不在南宁市单位工作或未在南宁市单位连续工作超过2个月的,即视为取消学费补偿申请资格,不再对其曾经在南宁工作的年度进行学费补偿。

办理材料

首次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后第12-36个月内提出申请,2019年申请时间为9月1日-11月20日)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一)《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申请人建行银行卡复印件1分,核原件;

(五)《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申请证明》原件1份;

(六)申请人与南宁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书(任命或选派文件)。(以上能说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1份,单位需盖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七)申请人在南宁单位就业期间社保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并选择开始工作当年和申请当年查询截图1份)。

(八)以上表格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信息公开-财务与审计-学生资助栏目下载。

办理机构:

附件: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 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 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现代语言学、语言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业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清华大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会计与金融、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与运筹学、现代语言学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语言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外交学院:政治学(自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自定)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自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南开大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自定)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

东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自定)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复旦大学: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现代语言学

同济大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艺术与设计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电子电气工程、商业与管理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自定)

南京大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自定)

厦门大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

福州大学:化学(自定)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山东大学:数学、化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郑州大学:临床医学(自定)、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化学(自定)

河南大学:生物学

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学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自定)

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

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暨南大学:药学(自定)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自定)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自定)、电气工程(自定)、土木工程(自定)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学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自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自定)

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西藏大学:生态学(自定)

西北大学:地质学

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自定)

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自定)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自定)、化学(自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定)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二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注:1。不加(自定)标示的学科,是根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确定的标准而认定的学科;

2。加(自定)标示的学科,是根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建议由高校自主确定的学科;

3。高校建设方案中的自主建设学科按照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建议修改后由高校自行公布。

(文章来源:南宁晚报)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