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补助金最高可领1200元 网络申领程序将上线

      市民韦先生今年3月辞职,目前,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可以领什么补助?市民覃女士上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已满,工作暂时还没有着落,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别急,遇到这类情形的人群,你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7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两类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高可领1200元。

      这两类人一是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已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据悉,目前,失业补助金要现场申请,需前往南宁市社保局各管理部前台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且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未办理社保卡需提供)。此外,南宁市正在加紧开发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程序,预计将于近日上线,届时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即可“刷脸”申报。 

  ■新闻链接

  ●哪些人可以领失业补助金?

  在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100元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

  举例:

  市民小张之前在南宁某企业工作,5月辞职,他参加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如果小张在这个月申领失业保险补助金,最多能领到200元×6个月=1200元。

  ●今年3—6月符合条件的还可领价格临时补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失业补助金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一次性补发其3月至6月期间对应可享受月份的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并随其申领之月的失业补助金一同发放。

  举例:

  市民小李今年3月被南宁某企业辞退,符合申请失业补助金条件,她7月申请失业补助金,除了获得3—8月的失业补助金,还随7月失业补助金一并获得一次性补发的今年3—6月期间的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

 

(文章来源:南宁晚报 记者 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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